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您做到了吗?
案例:
上个月一家建筑公司的财务人员给我反映,她开具给某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款发票600万元,甲方拒收,原因是发票开具不合规,没有依法填写备注栏,甲方没法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同时这一错误导致600万元的工程款没法及时结算,给公司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提醒:
建筑安装服务的发票,在发票的备注栏应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案例:
近期,在审计一家公司2016年度账务时,发现该公司财务人员把支付员工的福利、过节费等统统计入了“管理费用-其他”,没有进行单独设置账户来核算,带来了很大的涉税风险。
提醒:
财务人员应单独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明细账,来核算福利费发生与详细的明细情况。
(1) 方便企业内部对福利费加强控制与管理;
(2) 也便于税务部门对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新人,跟我一起学会计吧!!!!